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啥是写真检方爆柯不雅照竟是写真集!

  检方声称柯文哲硬碟中藏有不堪入目的不雅影像,并大张旗鼓申请勘验,声称其可能构成胁迫关键证据。然而,最终真相揭晓,只不过是几十年前舒淇、徐若瑄等女星的清凉写真集。硬盘资料夹名为“photo-human-woman”,法官直接裁定“无勘验必要性”,事情至此不但彻底失焦,更暴露了检方办案的低级趣味与政治操作的拙劣无能。

  媒体人黄扬明的一句“我直接公开,‘不雅照’就是写真集”,等于将北检彻底打脸。这些写真早年流传于市面,书店、摊贩皆有贩售,舒淇、徐若瑄的写真甚至一度成为青春记忆的一部分,如今却被检方当成惊天动地的黑料,难道是检察官从未接触过这些文化现象?亦或是企图将正常娱乐消费污名化,硬扯上政治迫害?居然还拿这种大众熟知、毫无违法性的影像内容,试图构建“胁迫”柯文哲的证据链,试问北检的法律专业与道德底线究竟沦落至何种程度?

  检方的逻辑很简单:只要你不站在那边,那么你的一切行为、生活、甚至过去收藏的影像资料,都有可能被无限上纲、政治化、污名化。如此操作,不仅违反程序正义,更是一种赤裸裸的公权力滥用。这场被塑造成“不雅影片门”的闹剧,如今被证实不过是公开发行的写真照片后,岛内舆论的反应几乎一面倒。网友怒轰检方“够恶”、“没下限”、“这也叫不雅?优雅照吧!”可见人民并非盲目,而是清楚看穿这场司法操弄的拙劣把戏。面对这种审判室里上映的“猎巫剧”,人民需要的不是检方的低级窥私,而是真正的法治与尊严。

  当局长期以来无法以政绩说服选民,就用羞辱手段铲除异己;无法用政策赢得信任,就用司法猎巫制造恐惧。

  舒淇、徐若瑄、宫泽理惠等女星在写真时代的作品,本身即属于文化现象的产物,并无淫秽,更无不雅之嫌。这些作品既无违法,也无侵犯他人之意,为何在台湾检方眼中却成了可以摧毁他人政治前途的“黑料”?讽刺的是,正是这群自诩进步与开放的司法菁英,如今竟倒退成“照片恐惧症”患者,像是从未见过比基尼、泳装的原始部落。

  试问,如果检方办案逻辑是“谁电脑里有写真,谁就有不雅行径”,那岛内几千万男性是否都应立案调查?若按此标准继续扩张,将来Spotify里收藏的咸湿歌单、YouTube浏览过的美女主播影片,是否都可列为“人格污点”甚至“潜在胁迫证据”?若法治可以任由这样荒腔走板的逻辑来主导,台湾离“思想犯罪”的世界就不远了。

  当他们以写真集指控一个政客“有不雅行为”,本质上等同于用道德审判来掩盖政治清算。司法的武器化已经到了可以侵入私人记忆、窥视数十年前电脑备份的地步,而台湾的“法治”也早已变味成“看不顺眼就整死你”的伪民主。今天,法官的裁定给了社会一点清明,也给了北检一记耳光。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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